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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嵊泗考点甲型H1N1流感防控方案的通告

2009-01-19 15:26:35 来源:检务处 时间:2009-11-13 9:39:00 点击:

2009年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将于11月15日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质检总局通关司《关于做好2009年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期间甲型H1N1流感预防工作的通知》(质检通函〔2009〕470号)和关于做好2009年报检员资格考试期间浙江考区甲型H1N1流感预防工作的通知》(浙检综函〔2009〕488号精神,为了做好考试期间嵊泗考区的甲型H1N1流感预防工作,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现就2009年度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期间嵊泗考区甲型H1N1流感预防工作做出如下防控方案:

一、由嵊泗检验检疫局报检员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和本局检疫部门统一指挥本考区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和应急工作,并积极与当地疾控部门联系,做好争取配合和支持工作。保证嵊泗考区的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做到防控工作的有力、有效、有序。

二、嵊泗考点配备足够的体温仪、医用口罩、消毒液等防护防疫用品,安排医护人员。

三、嵊泗考点配备一间备用考场,用于体温≥37.5℃,或者有流感症状的人员参加考试,在备用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及监考人员需戴口罩,做好防护。

四、用短信提醒考生提前到达考点,为进入考点前的体温检测及其他异常情况预留时间。

五、体温检测分进入考点监测点和进入考场监测点两处,分别使用智能红外扫描测温仪和手持式红外测温仪进行监测。

六、监考、考务和相关工作人员进入考点前,必须在检测点进行体温检测,大于或等于37.5摄氏度、有咳嗽、咽痛等症状的,不得参加监考和考务工作。

七、考生进入考点前,必须在检测点接受体温检测,对于体温≥37.5℃,以及有流感症状的人员安排其到备用考场参加考试,对甲型H1N1流感患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八、任何人在考点发现有发热或有流感样症状的考生时,必须立即向考试工作人员报告,主考人员应立即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并按要求妥善处理。

九、考生主动申报或经检测发现有流感相关症状的,由医护人员询问流行病学史,进行医学排查,并安排其到备用考场参加考试。经医疗机构确诊为甲型H1N1流感的,不得进入考场考试。

十、在考试前和考试结束后,对每个考场进行消毒。备用考场考试结束后,对考卷及答题卷进行消毒。

十一、及时将甲型H1N1流感预防的有关措施要求通知考生,确保考试工作的正常开展。